欢迎通过福建人民出版社推荐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福建人民出版社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的81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之一,立项并通过鉴定后的成果将直接在我社出版。
我们将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专业咨询、规范把关、成果优化,形成推荐意见,提高立项概率。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成果推荐联系人:总编办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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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设立于2004年,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管理,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2026年度项目申报同时涵盖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
二、资助重点
重点资助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现代化、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等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围绕中国历史文化、世界历史文化和人类文明发展、文化传承发展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区域国别研究等领域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而取得的优秀学术成果。
三、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左右。
一般项目:25万元左右。
四、申报条件
1.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支持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
2.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3.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六、以下情形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七、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
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修改说明1份。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
二、资助额度
25—35万元。
三、学科范畴
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
四、申报成果要求
1.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2.须出具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学术著作6套;
3.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集中受理申报时间:7月25日至30日
福建人民出版社推荐工作受理截止时间:7月20日
福建人民出版社将全力协助各位专家学者完成申报工作,欢迎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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